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有: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二)标的。 (三)价款。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十)附件。 一、房屋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二手房转让协议书应具备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二手房转让协议书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二、标的。 三、价款。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九、合同的变更或转让。 三、卖二手房的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确认卖方是否是该房屋合法的所有权人; 2、交房的时间是否明确; 3、房款的支付方式以期限是否明确; 4、违约责任是否明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