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产地证分为三种: 1、专用原产地证(特殊类产品例如酒、毛坯钻石、烟草等); 2、优惠原产地证(目的港可以享用我国的普惠制待遇),常见的FORM A 证书、FORM B、FORM F 证书等; 3、非优惠原产地证(一般产地证,证明是由生产国生产产品证明)。 出口国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确定税率待遇的主要依据; 2、进行贸易统计的重要依据; 3、 实施进口数量控制、反倾销、反补贴等外贸管理措施的依据; 4、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货物,确定准予放行与否的依据; 5、 证明商品内在品质或结汇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原产地证书)是指: (一)实施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管理、国别数量限制、关税配额等非优惠性贸易措施以及进行政府采购、贸易统计等活动中为确定出口货物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签发的文件。 (二)用以证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货物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