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很多在 北京 生活的、工作的网友每月都会缴纳 住房公积金 ,使用 公积金 买房 ,可是,好多人不清楚公积金的还款方式是什么。下面 网 小编就简单介绍一下。 公积金还款可自由还款。自由还款就是您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您的借款金额和期限,给出一个最低还款额,以后您在每月还款数额不少于这一最低还款额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自由安排每月还款额的还款方式。 客户:自由还款?是不是每月还多少都行?不还也行啊? 工作人员:错啦!还是要按期还款,每月有个最低还款额,不够最低还款额的要计收罚息。 自由还款方式有哪些特点? 1)只要不低于最低还款额,每月的还款金额可以自由设定; 2)可以通过客户服务部电话委托的方式调整每月的还款额,操作省时省力; 3)除最后一期外,每月先按照您通知的金额扣款,如果还款账户余额不足扣款失败,还要按照最低还款额进行二次扣款,可以减少您 贷款逾期 的可能性。 最低还款额是怎么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您申请的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和房屋折旧,确定您的最低还款额。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的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住房公积金就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有城镇居民、城市在职员工才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