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在两个单位上班,存在两种情况:被借调的职工只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应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同时在两个单位就业,两个单位都应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受伤时工作的单位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职工在两个单位上班,一般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一个单位借调另一个单位的职工,这种情况下,被借调的职工只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另一种是职工同时在两个单位就业,即一个职工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在第一种情况下,职工只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原用人单位就应当履行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发生工伤时,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原用人单位可以与借调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在第二种情况下,两个单位都应当为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伤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拓展延伸 如何确定职工同时在两个单位工作的雇佣关系类型? 确定职工同时在两个单位工作的雇佣关系类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需要核实职工与两个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包括工作合同、劳动合同等。其次,要分析职工在两个单位之间的工作时间分配情况,是否存在主次关系或者平等对待。同时,还需要考虑职工在两个单位之间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是否存在工作交叉或者重叠。此外,要考虑职工在两个单位之间的薪酬支付方式和福利待遇,是否存在重复支付或者重复享受的情况。最后,还需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同时在两个单位工作的规定和解释。综合以上因素,可以确定职工同时在两个单位工作的雇佣关系类型,可能是兼职、双职工或者其他形式的雇佣关系。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确定职工同时在两个单位工作的雇佣关系类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合同关系、工作时间分配、工作内容和职责、薪酬支付方式和福利待遇等。只有全面综合分析,才能确定是兼职、双职工或其他形式的雇佣关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