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博士人才引进政策 |
释义 | 济南博士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1、政策待遇,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工资待遇; 2、引进人才落户,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设立家庭户落户,在济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亦可在济南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3、生活补贴,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市属及各区县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申领每月一千五百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6个月; 4、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市属及各区县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 5、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 6、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法律依据: 《济南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细则(试行)》 第四条落户渠道。 (一)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设立家庭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其他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 (二)无合法稳定住所且单位无集体户的本科毕业生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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