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借我两万块钱不还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债权人先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对方的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记录等,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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