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维修基金涨价是真的吗 |
释义 | 现行多层住宅由50元,涨到70元;高层住宅由原来的70元,涨到90元。原来只按多层、高层划分交存标准,以后把带电梯多层划为高层标准,直接提高40元。其实,之前潍坊市区和其他部分县市早已经按70/90元的标准了,只是重新划分了一下多层电梯的归类。但实际上,多层不带电梯的新房子已经绝迹了,所以以后维修基金标准就是统一90元了。在新办法实施之前,还是能省不少钱的,比如一套150平的高层,可以省下3000元,一套150平的电梯洋房,可以省下6000元。 一、2022年房屋维修基金标准的规定 1、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3、维修资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二、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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