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建房必须要邻居同意吗 |
释义 | 农村建房不需要邻居签字,需要向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意后才可以同意建房。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条件和审批程序中并没有提出需要邻居签字。 一、农村建房审批流程 农村建房需要的手续有: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二、宅基地申请流程 农民要申请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由乡镇部门审批,并到实地进行考察验收,并给出审核的宅基地范围、面积、类型等用地条件,通过后,即可在宅基地上建房。 1、申请的宅基地位置必须符合土地方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2、申请面积是否符合宅基地审批标准。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为每人30至40平方米,人口越多,申请的宅基地面积自然越大。 3、申请人户口要在本村。而且城镇户口的居民是无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 4、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有一户宅基地。 三、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房屋拆迁应该如何补偿 首先最重要的是确认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属于的?如果是是自建的,可以根据宅基地证等还有经过审批才能证明房屋所有权是属于的。因为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在农村建房的时候首先要申请宅基地证(申请宅基地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有了宅基地证还要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批,得到批准后建造的房子所有权才是属于的。如果没有相关的证件和审批手续证明房屋是属于的,那的房子所有权纠纷就有异议,是否能得到拆迁补偿也就不一定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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