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大连人才政策
释义
    法律分析: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创造更充分的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机会。
    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城乡各类要素双向流动、平等交换、合理配置。
    主动对接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发展“飞地经济”,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基础学科建设,推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深化产教融合。
    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进人才培养和产业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加快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
    法律依据:《大连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建设“大大连”,吸引国内外人才来连工作或创业,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04〕10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引进人才是指从我市以外引进的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三条 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内外人才的工资待遇、参股形式及分配方式,均由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
    国家机关按有关规定引进聘用急需的高层次管理或技术人才,由主管部门确定岗位薪金,对高出国家规定收入部分,可申请市人才发展资金补贴。对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海外留学生在我市取得的工薪收入,可视同境外收入。留学人员回国时携带自用的研究资料、书籍文献由海关审查免税放行。
    第四条 引进人才的住房,由用人单位按照我市及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优先通过货币补贴方式解决,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补贴。来连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下列高层次优秀人才,可享受市政府发放的一次性安家补贴:
    (一)两院院士补贴30万元;
    (二)“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外知名专家、学者,博士生导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员,进入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的人员补贴15万元;
    (三)国内统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和经国家留学服务中心(或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机构)认定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补贴6万元。
    用人单位应以不低于1:1的比例匹配资金用于安家补贴。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4: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