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黄圃镇已经解封,最新政策如下: 一、实施交通临时管制:对进出黄圃镇的所有道路实施交通临时管制暂定三天。管制期间,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 二、划定管控区域:将黄圃镇新甫路41号划为高风险区,新明中路73号维持高风险区,严格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三、连续三天开展核酸检测。11月24日至11月26日,黄圃镇开展核酸检测,请全镇群众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四、强化重点场所和机构管理。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全镇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暂停线下教学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托管机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