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释义
    悬赏广告既然是一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因此其成立须具备一定之成立条件。具体而言包括:
    1.须依广告的方法,对不特定人为意思表示。悬赏广告必须采用广告的方式为之,因此属要式法律行为。但究竟何为广告,应依一般社会公众之观念判断之。最简易之判断方法,就看其所使用的方法是否针对特定相对人作出的。如果该意思表示是向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特定人发出的,则难称其为悬赏广告,只能视为一般之要约。至于广告的方法,无论是采用文字广告,如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在广告栏内、电线杆上张贴广告,在公共车辆、场所内悬挂广告等,还是口头广告,如通过收音机、有线广播播发或口送宣传等,只要使用的方法能使不特定人了解其意思表示,都可以成立。
    2.广告须对完成一定行为的相对人,有给付一定报酬的表示。一定行为,法律上并无严格限制,不仅指积极的作为,如寻找走失之人,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
    3.须完成一定的行为。这是广告人负担给付报酬义务的前提条件。对行为是否完成的认定,应依行为的性质而定。如果指定的行为是对广告人报告一定事项的行为,或广告含有须将完成行为的事实告知广告人的意思,在通知到达广告人时,才为完成了广告指定的行为。
    悬赏合同也称为悬赏广告,是以公开的形式面向社会对可以完成合同内容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属于一种要约性质的合同,并且需要按照合同的内容严格执行,否则违约的一方依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产生争议的,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一、什么是单方合同
    单方合同就是仅有一方实施法律行为就能成立的合同。单方合同是单方允诺的行为,表意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行为就成立。悬赏广告一般被公认为单方合同。还有一类叫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一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负担义务与单方合同中表意人为自已设定单方义务有相似之处。单务合同一般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9: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