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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争议的特有原则概括是
释义
    劳动争议的特有原则概括:
    (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
    (2)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法定回避情节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都可以自动或申请回避。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均为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组成。
    (4)一次裁决原则。是指任何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都是最终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的,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仲裁,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和公司打官司对员工有什么影响
    和公司打官司对员工的影响一般是很少还能够有机会继续在这个公司工作下去。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申请和受理,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后,应当进行审查;
    2、开庭准备,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案件之前,应做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向申请人送达答辩书、组成仲裁庭并通知当事人仲裁庭组成情况、告知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以及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3、审理,仲裁庭在正式审理之前,应首先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结案。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继续审理;
    4、裁决,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或者请求仲裁委员会制作调解书。仲裁庭在审理后、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二、如何申请劳动合同纠纷仲裁
    申请劳动合同纠纷仲裁的流程如下:
    1、首先申请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
    2、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会将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3、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请人提供证据;
    4、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庭审活动;
    5、仲裁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
    6、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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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2: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