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实践生活中,驾驶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况屡见不鲜,对于追究摩托车和汽车相撞的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摩托车违章驾驶,那么摩托车全权负责事故所有责任,如果是汽车违章驾驶,那么就由汽车驾驶人员承担所有责任后果,如果摩托车驾驶人员和汽车驾驶人员都没有违章驾驶,纯属交通意外事故,那么事故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