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申请驳回的规定是什么? |
| 释义 | 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规定是: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一、店铺名字和商标一样算不算侵权 “属于侵权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被驳回的商标还能继续用吗 被驳回的商标可以继续使用。但商标没有注册,不受法律的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后,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三、商标权审核不通过有什么原因 商标权审核不通过通常有以下原因: 1、与他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2、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3、同日申请的,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商标的; 4、在三个月的公告期内被异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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