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属于患者权利的内容是 |
释义 | 者的义务是指患者应尽的责任。义务与权力是相对应的。患者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下列义务: 1.自我保健的义务: 作为患者,有责任改变自己不良的生活习惯,发挥自身在预防疾病和增进健康中的能动作用,掌握自身健康的主动权。 2.及时寻求和接受医疗和护理帮助的义务: 患者生病后,有义务及时寻求专业性帮助,并积极配合各种治疗和护理活动,如糖尿病患者应根据病情控制饮食等。疾病好转出院后,也应按要求定时复诊,尽早恢复健康,减少疾病复发。如果患者不服从医护人员所提供的治疗护理计划,其后果将由患者本人承担。 3.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提出改进意见的义务: 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是保证良好的治疗环境所必须的。 4.按时、按数缴纳医疗费用的义务: 这是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得以维持的必要保证 。 5.尊重医疗保健人员的义务: 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如果出现失误,患者及家属可以按正常途径提出或上诉,但决不允许出现患者打骂医护工作者、侵犯其人身安全的行为。 6.支持医学科学发展的义务:患者有义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医疗护理工作的发展,如新药、新技术的使用,以及死后捐献遗体或部分器官组织。 患者至少应享有的权利有: 1、基本医疗权。 2、疾病认知权。 医生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提供有关疾病信息。 3、知情同意权。 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试验性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 4、保护隐私权。 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为自己生理的、心理的及其他隐私保密。 5、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 6、要求赔偿权。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保护范围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 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六十二条 患者隐私权的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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