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没有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享有孩子的探视权,可以去探望孩子,探望的方式以及时间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另一方不给其履行孩子的探视权,可以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法院进行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