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怀孕了,想流产跟单位请假,主管不批流产假,只批三天病假,其余让我请事假,请问该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者患病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根据法律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职工患病期间的医疗期限根据工龄和在单位工作年限确定,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24个月。 法律分析 劳动者患病停工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不能工作,停工治疗和休养期间,在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病假工资。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结语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劳动者患病停工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根据法律,病假工资支付办法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有权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劳动者在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并应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范围为3个月至24个月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