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处理发明专利优先审查 |
释义 | 处理发明专利优先审查的方法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及时将优先审查的审核意见通知优先审查请求人,如果决定优先审查的,应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一、专利复审缴费期限是多久 1、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3、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4、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5、恢复权利请求费: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 6、延长期限请求费: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 7、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上述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做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8、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二、专利权期限的起算日是什么 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大部分法定期限是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例如,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 2、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例如,审查员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法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计算。 推定收到日为自专利局发出文件之日(该日期记载在通知和决定上)起满十五日。 三、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程序如下: 1、签订转让合同。 2、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是有时间限制的,具体如下所述。 (1)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要求本国或者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12个月内; (2)外国人就同一外观设计在中国申请要求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6个月内; (3)外国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时,提供该外国专利受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期限: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 (4)发明创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首次展出,或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未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未经申请人同意由他人泄露,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至申请日前6个月内; (5)提交上述展览会、学术会议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 (6)发明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学方法或者其产品,且使用物的微生物是公众不能得到的,保藏该微生物的日期:申请日前,最迟至申请日; (7)提交上述微生物的保藏证明以及存活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 (8)专利申请费缴纳期限: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 (9)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及对第一次审查意见答复时; (10)实用新型或外形设计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 (11)发明专利早期公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 (12)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 (13)发明专利申请缴纳维持费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满两年,从第3年起,每年缴纳; (14)提出分案申请的期限:原案授权通知发出前; (15)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接到专利局通知后15天内; (16)请求恢复权利的期限:自接到通知后2个月内; (17)申请人请求复审期限:自收到驳回决定后3个月内; (18)申请人对复审不服,向法院起诉期限:自收到复审决定3个月内; (19)办理专利登记手续的期限:自接到通知2个月内; (20)发明专利权期限:以前的申请自申请日起15年,之后的申请自申请日起20年; (21)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以前的申请自申请日起5年,可以续展3年,之后的申请自申请日起10年; (22)申请维持费、年费滞纳期限:自到期或届满起6个月内; (23)专利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向专利局备案期限:自合同生效起3个月内; (24)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自专利权人应当知道发生侵权行为起2年内; (25)请求对专利实行强制许可的期限:自颁证日起3年后; (26)专利权人对强制许可或其费用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期限自:收到决定起3个月内; (27)对侵权行为处理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期限:自收到决定起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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