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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婴儿内脏掏空藏毒
释义
    婴儿内脏掏空藏毒?
    婴儿内脏放毒品也是构成运输毒品罪。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哪些贩毒情节需要加重处罚?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相应增加或减少刑罚量。
    组织、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群运输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人员及其他特殊人群被利用或被强迫参与毒品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存在数量引诱情形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受雇运输毒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其他可以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的情形。
    以上就是对婴儿内脏掏空藏毒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力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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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