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诚意金是可以退的,只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就可以,如果不退可通过投诉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而且“诚意金”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定金、订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