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不同之处在于以下两点: 1.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含义不同,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2.认定或者获取方式不同,普通商标一般是商标局认定,而驰名商标有时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或法院的判定; 3.保护强度不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