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怎么填写 |
释义 |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 一、试用期不合格工资怎么结算 试用期间如果被用人单位证明在试用期间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工资应当按实际工作天数进行结算,结算标准应该按同岗位工资或者以签订合同时协商好的工资待遇进行结算,最低不得低于同岗位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试用期工资规定如下: 1、在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收集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证人证言等,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劳动合同试用期怎么算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百分之八十,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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