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父母的房子怎样过户 |
释义 | 父母的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有以下三种方式: 1、赠与过户。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需要先去相关的部门进行公证,然后再进行房屋鉴定,后办理过户手续。赠与的方式及费用,需要契税和公证费。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只缴纳总房款的2%的公证费和11.5%的契税,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2、出让过户,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出让的方式及费用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如果房产满五年,免征营业税及个税,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 3、房产继承。房产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被继承人去世,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二是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三是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 一、房子过户一般需要的材料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的产权证; 4、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如因买卖而过户,为买卖合同; 5、需要的其它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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