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扣了9分怎么办 |
释义 | 驾驶证扣了9分后应缴纳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1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证扣了9分怎么办? 一、驾驶人开车前要记清自己的记分情况,如果驾驶证记分已经超过9分,就应当提高警惕,更加自觉地尊章守法出行,如果不熟悉路况或者驾驶技术不佳,最好是先暂停驾车。 根据驾驶证的情况,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解决: 1、为A、B类驾驶证,扣9分,需要参加理论学习,处理违章,缴纳罚款,记分会在记分周期结束后清零,如果为实习期,相应的实习期延长一年。 2、为C类驾驶证,扣9分,直接处理违章,缴纳罚款,记分会在记分周期结束后清零。 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的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驾驶证扣了12分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驾驶证扣了15分怎么办 如果对扣分有疑问,可以去交管部门确认。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包括12分、12分以上不足24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请注意:需要驾驶员需要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员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每天8个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接受7天培训后,还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的内容跟新驾考的学员一样。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扣了24分怎么办 驾驶证扣了24分要参加学习和考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驾驶证扣了26分怎么办 驾驶证扣了26分的处理方式分为两类。一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驾证;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相关学习;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第二种是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除了上面的扣证、学习外,还要参加科目一、科目三考试。参加科目三考试的,按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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