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账户只可以有1个。 根据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和个人所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存入到这个账户当中,而且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也只能够有一个正常缴存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有多个账户的情况之下可以合并成一个账户。 个人公积金提取流程条件: 1、用来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满足提取条件,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需要进行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才可提取; 4、退休的职工销户提取公积金,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可以提取账户当中的余额;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需要进行销户提取;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职工不在本地,提供迁移证明可以销户提取。 综上所述,公积金账户并不是银行卡是单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时,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下为本单位职工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编号,所以个人在查询的时候可以到与公积金账户绑定的银行卡网点进行查询,或者是通过在线的方式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