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典房屋租赁期限是多久
释义
    民法典房屋租赁期限是在二十年的租期范围内由双方协商确定。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的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租赁期限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如下: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 18: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