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海南省相关规定,省外人员只要取得海南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且在海南省内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的,既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海南省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一、基本取消本省(除三沙外,下同)落户限制。省内居民,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以下统称城镇社区)落户。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并参加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