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已申报但无法清卡怎么办 |
释义 | 增值税已申报但无法清卡具体分析及解决办法如下: 1、增值税未申报,需申报完成后再执行清卡操作; 2、申报比对未通过,核实未通过原因并联系核心征管相关运维进行处理; 3、未按照汇总上传--增值税申报--远程清卡流程操作,作废申报后重新按照流程操作; 4、用户的设备还关联着旧税号,需要在2.0局端进行新旧税号解绑,然后分别注销新旧税号下的设备重新发行(先注销新税号下设备,再注销旧税号下设备,然后重新发行新税号下设备),如果2.0局端无旧税号发行信息,需要上报运维,运维处理后再清卡; 5、用户是一般纳税人,2.0局端显示用户申报类型是季报,需要在税务局征管系统中进行变更,如果此方法无效需要上报运维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综上所述,增值税发票是记录商品经济交易行为的一种凭证。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了增值税发票,消费者可以凭着他进行维权的工具,也是国家据以保证税收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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