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规定,病人应如实报告病因,医务人员如实填写。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入院病历的收集应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测和先入为主。 法律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八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