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根据以上规定若孩子的奶奶愿意帮助儿子抚养孙子女,可以优先取得直接的抚养权,孩子目前九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不考虑子女的意见。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生活条件、对孩子的教育等方面全方位的考虑,会以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前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