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免税收入有如下: 1、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库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 2、有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税法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目。税法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国家补贴收入和其他补贴收入,凡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4、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基金、收费。企业收取的各种价内外基金,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收取,并按规定纳人同级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技术转让收入。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