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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贷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释义
    1、房屋的质量问题房子一住就是数十年,一旦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向银行提交了贷款申请,因质量问题而要求退款时,其手续及流程也是相当的复杂,极大损害了购房者的切身权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在验房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地评估房屋内外的各个细节。3、开发商的“五证二书”开发商在建房初期就已经消耗了大量的资金,部分开发商迅速回笼资金,常会在相关证件未办理齐全的情况下,早早将楼盘推上交易市场,为了避免购房以后出现纠纷,建议购房者应重点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二书“,其中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2、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为了促进楼盘的成交率,现在许多楼盘的销售员都会向购房者允诺各种口头协议。实际上,只有当这些口头协议被白纸黑字写进合同时,才会具备正式的法律效应。口头协议一般会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写进购房合同内,需要市民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补充协议的内容。3、合同内具体的交房日期许多市民认为,开发商交钥匙的那一年才算是交房日期,实际上这是一种常见的购房误区,除了给购房者房屋钥匙以外,开发商还还应同时办理交付房屋的权证书,当合同内的交房日期含糊不清的时候,将会影响到购房者的入住时间及日后的过户办理。4、购房合同的文本规范房屋交易的双方一旦签订了购房合同,双方都将会收到法律的约束。如果购房合同本身就存在问题,当出现房屋纠纷时,在法律上是无法被承认的,而常出现的问题则是购房合同的文本规范。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钱,应注意合同是否为房产部门的统一印制文本。
    写欠条注意事项有哪些
    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字盖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3、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4、主体身份要确认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经注销,公司名称是否准确(公司名称差一个字就是另一个公司了),人是否成年(判断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合(特别注意:同音异字也会留下麻烦)。此外,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5、注意欠条不要空白间隙太大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6、注意数字要有大、小写写欠时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小数点位置不准确,数字前头有空格,或者大小写不符,都会容易被持条者添加数字或修改,由此而引发纠纷。7、注意要准确标明日期欠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8、注意不要用易褪色的墨水书写欠条不宜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如用此写,当遇保存不当、或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并为别有用心的人用化学制剂涂改留下可乘之机,制造麻烦。9、注意要认真核对欠条写好后要反复核对,在找别人代写或由对方代写后,对字据要字字斟酌,不能稀里糊涂地就签字盖章,以免后悔。10、注意印章要规范欠条由他人代笔书写或代签名,而且只在欠条上面按一个手印,如发生纠纷时很难认定责任。
    债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第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背法律制止性规则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则,除了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依照当事人商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育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能够转让。第二,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依据需求能够签署书面转让合同,也能够不签署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求签署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转让方的债权人)应向转让方理解债务人可能提出的抗辩(触及货款转让中的货物质量、售后效劳及发票等),以及转让的债权能否有抵押、担保,并查看相关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能否有影响相关从权益转让的特别商定,并依据状况请求重新办理抵押注销或重新保证。第三,债权转让通知。不管能否签署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作债权转让的法律效能。详细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拜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一经通知就产生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实行债务的法律效果。
    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借条内容要尽量完善,上面的用语要准确,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主体身份要确认,涉及到数字的,例如借款金额,最好采用大小写两种方式标明,这样不易被修改。
    写借条有哪些注意事项
    写借条的时候需要注意借“入”、借“出”不分的情况;注意此“还”,非彼“还”;无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款,可在二十年内的任何时候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一旦主张权利,便即使起算两年的诉讼时效。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外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外赌债等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办理房贷需要注意什么
    1、首先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2、然后就要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需要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开发商一般都会与一家或几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因此到与开发商有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协议,这样手续会方便些。3、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4、贷款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5、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以上手续银行一般会代办。6、开立还贷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7、银行支付贷款。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8、按揭买房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按揭买房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你就成为房屋的真正所有人。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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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