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3、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4、女职工有下列情形,领取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