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能多分遗产 |
释义 |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开始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适当的多分。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也可以多分。如果继承人们协商同意的,在遗产分配时可以不均等,对于协商一致同意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时可以多分,或者代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也是可以多分的。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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