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士职称等级划分 |
释义 | 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 护士资格考试不需要考计算机和英语,主管护师则需要,2012年度护理学初级(士)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这加大了护士资格考试的难度,所以要一次性通过两门,大量的权威考试辅导资料和知识点总结。 一、医疗纠纷护理费赔偿项目来源于哪些? (1)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己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2)接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注: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 护士在工作过程中发生过错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等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和患者协商赔偿事项。双方在赔偿上发生纠纷矛盾,患者可以去法院起诉。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医疗机构可以向护士追偿责任。 二、护士的权利有哪些 护士的权利有: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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