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能否进入电梯 |
释义 | 电动车不能进电梯没有相关规定。 但是电动车电梯内引发公共安全隐患,则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居民住宅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许可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考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设置有充电设施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将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设置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 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用途使用非机动车公共停车设施。 一、青岛骑电动车新政策 青岛骑电动车新政策如下: 一、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此外电动车主必须去驾校考驾照,上牌照,还要去保险公司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 二、如果没有做到以上的几点,骑着电动车上路被抓到一次就要罚2000元。三、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上牌照及驾照流程和机动车类似;如果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牌照,牌照登记注册需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二、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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