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裁终局和终局裁决的区别? |
释义 | 终局裁决立即生效;而其它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是立即生效,而是附有条件的生效(当事人自收到仲扒渣裁裁决书之蚂缓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裁终局和终局裁决的相关规定: 1、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3、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基层法院或派出法庭审理下列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 2、标的额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包括本数); 3、属于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案件的给付数额和给付时间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综上所诉,一般的劳动争议是一裁二审制,对仲裁结果不服到基层法院起诉,基层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限是从立案起三个月内结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一般不会。基层法院的判决如果不服,双方均可向中院上诉,至此才终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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