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因离职发生争议的,可以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的。 超过仲裁时效能起诉,但是没必要。因为法院会依法受理诉讼请求,但是经审理后认为没有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法时效是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60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因此,如果跟公司有纠纷,但是已经离职一年多了,是不能仲裁的。 【法律依据】 《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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