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二手房过户所需材料清单 |
释义 | 购房所需证件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及译本公证,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户籍证明包括户口本、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外籍、港澳台人士还需要护照及护照的译本公证。请注意准备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分析 1、购房所需证件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及译本公证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户籍证明:户口本、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外籍、港澳台人士:需要护照及护照的译本公证备注:涉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都需要准备。 拓展延伸 天津二手房过户手续及材料要求 天津二手房过户手续及材料要求是指在购买二手房后进行过户的相关程序和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根据天津市的相关规定,进行二手房过户需要完成以下手续:首先,买卖双方需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其次,卖方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适用)等证明身份和婚姻状况的文件。此外,还需要提供购房款的支付凭证、社保或纳税证明等财务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最新的要求和指导。 结语 购房过户手续繁琐,需准备一系列证件和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及译本公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等。外籍、港澳台人士还需提供护照及译本公证。请注意,原件和复印件都需备齐。天津二手房过户手续还需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文件。具体要求请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办理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