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长职责与权限 |
释义 | 董事长职责和权限如下: 1、召集、支持董事会、股东会; 2、对于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核查实施; 3、提名公司总经理及公司高管人员; 4、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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