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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董事长职责与权限
释义
    董事长职责和权限如下:
    1、召集、支持董事会、股东会;
    2、对于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核查实施;
    3、提名公司总经理及公司高管人员;
    4、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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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0: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