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点击侧栏的“我要核名”按钮,然后完整填写和明所需的信息,并提交。 2、已提交核名信息的用户,可通过“核名列表”或“我的核名”页面查看核名结果。已通过核准的用户可打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未通过可以看到驳回原因,并可根据提示对原提交信息修改,再提交。 3、如用户准备到工商局进行核名,请携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其他相关必备手续到相关窗口办理。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