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刑法对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判刑标准? |
释义 |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骗取出境证件罪既遂怎么处罚 骗取出境证件罪,是指行为人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行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只要有偷越行为就一定构成偷越国境罪吗? 具备偷越行为,而且情节严重,才能够构成。只要出入境证件形式合法,就不得认定为偷越国(边)境。行为主体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偷越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成立本罪。根据《越境案件解释》的规定,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2)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或者3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3)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4)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5)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走私犯罪人偷越国(边)境的,是走私罪与本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偷越国边(境)叛逃的,以叛逃罪论处,也不另认定为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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