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1.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2.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3.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4.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5.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6.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