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性演出报批流程 |
释义 | 营业性演出报批流程如下: 1、企业向当地的文化局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2、演出管理经办人负责受理辖区内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主管演出局领导; 3、主管演出管理经办人根据局领导意见作出批准与不批准决定; 4、批准的,颁发证书,申请人领证。 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内资公司,在注册地文局办理即可;但是中外合资的,中方必须占51%以上,办理由当地文化局报文化部审批; 2、公司有两年以上的演出举办经历方可办理外国人来华演出审批; 3、公司办理了演出经纪机构许可证后方可签约艺人。 综上所述,在全市四星级以上宾馆和大型文体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由市文化局负责审批。营业性演出报批流程为: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 (二)演出时间、地点、场次; (三)节目及其视听资料。 申请举办营业性组台演出,还应当提交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 营业性演出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应当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重新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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