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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校园欺凌包含哪几个方面
释义
    校园欺凌的行为具体有哪些:
    1、身体欺凌。是指直接攻击学生的身体,比如通过推搡、抓挠、咬、拳打、脚踢、掐捏等方式给其他同学的身体造成伤害。
    2、语言欺凌。是指使用恶意的言语;语言威胁、恐吓;传播谣言和错误的信息等等。这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欺凌方式,语言欺凌往往给被欺凌同学造成严重心理伤害。
    3、社交欺凌。是指对受害人并不进行直接面对面的攻击,而是通过联合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排斥或孤立受害人来实施欺凌。这种欺凌方式较为复杂,常常是通过群体行动的方式来达到欺凌的目的。这种欺凌方式使被欺凌的学生感到身边没有朋友、孤立无援等。
    4、财务欺凌。是指破坏、索要学生的财物,比如通过破坏、抢夺,使其他学生交出或购买学习用品、手机、电脑、香烟等,或通过强行索要钱财使其他同学的财产受到损失。
    5、网络欺凌。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欺凌者逐渐开始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通过社交软件、电子邮件、网络论坛等方式实施欺凌。比较常见的是通过发信息、照片、视频来贬低某些同学,让这些同学蒙羞,然后借由社交网络广泛传播。这种欺凌方式的特点在于传播的广泛性及迅速性。当一个学生在网上发出相关的视频或照片后,这种视频和照片能够迅速传递给其他更多的学生,给受欺凌者造成更大的伤害。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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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4: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