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处理不满意,可以到上一级交警部门进行投诉。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仍不满意的,可以搜集证据由法院做最终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伤者一直拖着不解决怎么办 "如果对方一致拖着不解决,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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