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中为什么设置那么多副职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地方政府副职数量多,显然是当事上级官员和下级官员都乐于看到的结果,下级官员有向上晋升的动机,更高的职位意味着更高的待遇、更高的权力,上级官员也有提升下级官员的动机,只有通过官职的控制和提拔,他们才能够激励下属工作。 法律依据: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六条 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七条 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 第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相应的级别。 领导职务对应的级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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