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放火烧山判几年放火烧伤未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用公司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私建筑物或者是其他公私财物。 放火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如下: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