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的行政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就完全不具有效力。对无效行政行为,相对人、第三人和所有行政机关都可以无视其效力。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1、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情形;2、行政行为没有依据的情形;3、行政行为具有其他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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