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证所需资料:1、合同2、销售不动产发票3、契税发票4、结婚证书(或未婚证明)5、户口簿6、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7、乡镇户口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若开发商已更换,你要将原签订的合同及销售不动产发票带到现接手的开发商处更换变更这些资料(重新签订合同,开具发票),契税发票(在财政局契税窗口更换),因为这个公司接手后办理房产证时房产局需要其提供该公司的资料(营业执照复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件、税务登记证复件、资质证书复件、法人身份证复件),盖该公司的公章,房屋交易鉴证书上也是盖该公司的公章,也就是说由这个公司来办理两证。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至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立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